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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发出督促行政履职检察建议
时间:2016-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迎江区检察院向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份,督促其追偿违规报销的医疗费用,以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流失,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8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医疗基金专项监督活动。迎江区检察院在摸排辖区内破坏医疗基金安全案件线索中发现,刘某于20141024日向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该局于20141120日将刘某的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刘某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然而,办案人员前往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调取的医疗补偿结算单显示,刘某分两次共从新农合违规报销了7987.74元。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制度,损害了国家利益。为规范全区参保人员新农合补偿管理秩序,迎江区检察院迅速向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发出督促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建议其追偿违规报销的医疗费,并在今后的医疗补偿结算工作中,依法界定补偿范围,严格把好审查关,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

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接到检察院建议后,表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完善相关监督措施,并将尽快针对检察建议给予书面回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跟踪监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