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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
时间:2017-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中,坚持制度支撑和技术支撑统筹设计,一体推进,积极探索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制度先行,构建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结合各业务职能,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之后的三个业务部门员额内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量化各项工作。以省、市检察机关基层院业务考核项目、各部门上年度平均工作量为依据,将每个业务部门检察官工作业绩均折算成相应分值,为业绩考评提供量化、直观的依据。客观设置考核指标。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法律监督效果和通用指标考核为主体内容,客观设置各部门考核指标。同步考核检辅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实施检察辅助人员与检察官同步考核评价,检察辅助人员的工作业绩由检察官予以确认,进一步加强检察官办案组的合力。

二是四位一体,全面设定业绩考评内容。建立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法律监督效果和通用指标考核为内容的“四位一体”考评办法。注重突出司法办案核心,加重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法律监督效果考核比重,并强化对职业素养的评价,使检察官业绩考评内容更加符合办案实际和工作规律。办案质量考核,通过日常检查、案件评查等,对检察官所办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的质量进行综合考核。通用类考核,规定了包括学习能力、宣传调研、思想政治与廉政建设、院党组确定的其他目标和要求等4个方面的15项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促进检察官在完成执法办案中心任务同时,积极参与党建队建及其他全院性工作。

三是技术支撑,实现业绩考评准确落地。依托信息化技术,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研发了绩效考核系统,有效提升业绩考评的精确性和可操作性。与执法档案对应。按照执法档案中记载的检察官履职情况对应考评办法预先设定的每项内容录入加减分值,自动计算出每一位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分值。与绩效等次评定对应。考核系统将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法律监督效果和通用类考核分值自动汇总生成,并根据考核分值显示检察官在部门的排名,记录检察官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情况,全面量化和真实反映检察官的执法业绩、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等,切实把科学管理、严格考核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