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妇女消费群体合法权益,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益路行”检察监督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迎江区检察院携手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妇女联合会,聚焦“月子中心”母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对辖区内多家月子中心(会所)等孕产妇消费场所开展专项监督。
此次专项监督以月子中心食品安全为切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的方式围绕食品生产环境卫生、供餐及护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专业资质、违规医疗、虚假宣传等方面开展全面调查摸排,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经营者讲明行业经营法律风险,增强其合法经营意识。
下一步,迎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持续关注月子中心等特定场所餐饮安全和规范经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业良性发展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