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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 助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时间:2020-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铃铃铃……”随着一阵下课铃响起,孩子们踏着欢快的步伐走出校门奔向他们的父母,而与这欢欣景象对应的,却是校门口的周边家长接送的车辆随意停放、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拥堵不堪、喇叭声此起彼伏和占道经营小贩滞留人群的混乱景象。

  2019年11月中旬,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安庆市迎江区街道办事处关于辖区内滨江实验学校、碧桂园二中、人民路小学碧桂园校区周边交通混乱问题的反映材料后,立即组织调查。因该侵害领域不属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五项法定领域,经向市检察院汇报批示后,迎江区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安庆市迎江区交警支队二大队等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在对以上问题着力整改的同时,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并要求其两个月内内整改。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对案件涉及的问题将高度重视,并按照检察建议认真整改,确保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2017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而在国家亲权理念下,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属性愈发凸显,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俨然成为现实需求。理念一新天地宽,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中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应积极响应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决定,结合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的落实,通过办理一系列“等外”公益诉讼案件,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督促其履职,防治各种隐患,为未成年人建立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为孩子筑起防侵害的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