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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督促增殖放流 助推长江生态修复
时间:2022-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3日上午,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长江干线安庆段前江码头开展“保护长江生物资源  积极开展生态修复”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大伟、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勤、迎江区人民法院院长章伏虎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打击不是目的,修复才是关键。增殖放流是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和补偿。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均由一起非法采矿案件被告出资购买,在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监督下,价值5万元的鲢鱼和鳙鱼被投入长江,以弥补因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
  案情回顾:2021年4月至5月期间,徐某某等人利用基地吊机非法采砂24次,共计13904.09吨,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年11月4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迎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徐某某等人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生态损害责任外,还须于2022年4月30日前按照专家评估意见履行增殖放流义务。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涉江执法部门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共办理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21件,追缴生态补偿金88万余元。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督促犯罪行为人履行修复生态环境义务,以检察能动履职守护好一江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