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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首个“全国生态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3-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系列活动。

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向迎江区法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五人非法采矿案于今日开庭。被告人王某某于2023年2月23日至24日在长江干线禁采区域与他人共谋进行盗采江砂犯罪活动,涉案江砂1万余吨,涉案价值60余万元。

2023年,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联合打击长江涉渔涉砂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办理非法采矿案件16件3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件16人,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79.8万余元。

开展巡河护力河畅水清

为助力河流管理保护,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巡河活动。检察干警先后来到辖区内的顺安河、文苑河、新河等河段,实地查看河道是否存在倾倒垃圾、非法排污、私搭乱建等情况,全面掌握辖区水环境管理现状。

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迎江广场公园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以部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典型案件为例,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有力引导了广大群众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

不负绿水青山,共建美丽迎江。下一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理念,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办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