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部门预决算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制单位: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80.56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30.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0.3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34

     公务用车购置

17.98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2013年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56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区检察院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含办案及业务交流接待)决算为3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0.24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接洽和工作调研、办案业务往来等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32万元,2013年我院安排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中央及省、市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32.34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案件查办等。2013年,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2013年迎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检察职能

根据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迎江区委和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迎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直接受理的贪污案、贿赂案、渎职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五)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

  (六)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八)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九)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组织落实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检察环节的具体工作。

  (十)对检察工作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综合分析,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负责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十二)协助区委管理和考核本院机关干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三)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负责其它应当由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简介

【政治处】

工作职责:根据党组安排落实本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政治思想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民主监督员的联系工作;承担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干警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起草文件、管理秘书事务、编发检察信息、检察统计分析;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对本院中层干部的考核、配备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本院干警法律职务的任免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全院检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及干警的年度考核工作;承担人员录用、审查、调配、辞退、奖惩、检察官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资审核、政工统计报表等事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本院干警的文体活动;负责全院的对外新闻宣传和与媒体关系工作;负责全院互联网门户网站的信息编辑发布和有关管理工作;完成党组安排落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行政事务;负责档案管理、印信文档、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固定资产、财务、检察装备、枪支管理和服装、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发放;负责装备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的经费落实;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完成本院统一布置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案件受理、流转;负责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法律文书的保管、编号、开具和备案监管;负责涉案款物监管;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案件统计管理、分析、查询;对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案件统计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律师阅卷联络、接待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反渎职侵权局】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侦查监督科】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工作,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检察环节的具体工作。                                    

【公诉科】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刑事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刑事抗诉工作,并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科】

工作职责: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抗诉;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再审或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经检察长批准,初查或侦查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

控告申诉检察科】

  工作职责:受理公民的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刑事赔偿请求和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部分举报线索进行初查;依法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察有关部门查报结果;承办本院刑事赔偿事项。

【法警大队】

  工作职责:保护本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检察技术科】

  工作职责:对本院直接受理案件中的物证材料进行检验鉴定,参加现场实地收集、固定、勘验。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的有关物证材料,进行审查、检验或复验;管理全院侦查设施;负责全院信息网络建设及其管理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科】

  工作职责:研究分析职务犯罪个案、类案的特点、原因、规律和预防对策;开展预防调查,发现犯罪线索,提出检察建议;对重点行业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预防监督;适时进行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预防咨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收入总计945.51万元,支出总计1021.7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41.51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合计1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64万元,占52%;项目支出481.06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2013年度决算102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540.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医疗保障方面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其它检察支出”决算481.0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及各项业务所需开支。

 

附件:1.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