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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5年区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5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0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5年迎江区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依法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工作人民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犯罪,以及经上级检察院决定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进行侦查;

(五)、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开展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抗诉;

(八)、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检查、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九)、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十)、负责规划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内部协调、管理,本院的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队伍,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对本院案件进行评查,对业务工作、案件质量进行专题性检查,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办案、办公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我院内设职能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政法专项编46人,事业在职干警6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各项支出的统筹安排、集中管理工作,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用心谋划工作,忠实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迎江、推进迎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区检察院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760.75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其中基本支出360.7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400万元,用于各类案件办理等工作支出。

 

 

附: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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