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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度)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 17日在迎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胜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 年 工 作 情 况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迎江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保稳定,促和谐,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追求,服务大局工作卓有成效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对刑事案件的审

 

查批捕和提起公诉的职责,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以及其他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加禁毒专项斗争和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今年来,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710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6179人。办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6308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54241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629人。所办案件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和法定时限结案率均达100%,无一件超期羁押案件,人均办案数居全市前列。

(二)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增加检察环节和谐音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人性化办案,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坚持慎捕慎诉原则,对轻微刑事案件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互补、宽严有度。今年来,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630人,决定不起诉7088人。轻微犯罪刑事和解、涉检民生诉求和解、民事申诉息诉和解三位一体检调对接机制,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在《安徽检察情况反映》上交流推广。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创综治维稳新局面

树立创新意识,联合区司法局、公安等部门对全区8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实地查看台账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对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暂行办法》,在辖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民行联络点。在全市率先与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签订《关于

 

 

开展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协议》,正式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帮扶弱势群体的工作引入刑事检察工作。

二、敢作为,亮声威,把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

(一)围绕热点焦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

积极转变侦查方式,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将国企改制过程中易发生的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家政策补贴等职务犯罪作为办案重点,确立全院一盘棋、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大格局。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17人,其中贪污案38人,受贿案33人,挪用公款11人,行贿案11人,单位行贿案11人,滥用职权案13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7件,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件,立案人数同比上升7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余万元。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在《安庆信息》和全市检察系统中被予以推广应用。

(二)拓宽办案思路,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坚持把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放在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国家政策补贴等环节查办了一批渎职犯罪案件,努力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特别注重查办了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等领域新类型渎职犯罪案件,深入排查线索,集中力量攻坚,一举查处了该领域滥用职权案13人,有效地保护了国家政策补贴

 

 

和群众利益,得到上级院表彰,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注重源头防腐,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建设。为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金融信贷和企业诚信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9次。先后20余次与市房地产部门、宜城烟草专卖局、河道管理局、第一人民医院等多个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合作,签订廉政共建协议,扩大职务犯罪预防网络覆盖面。率先在全市城区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深入龙狮桥乡、长风乡、新洲乡、老峰镇开展警示教育讲座,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实现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参与全覆盖、全参与、无遗漏,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抓落实,重执行,把保障司法执法公正作为第一责任,法律监督质效升档进位

(一)依法履行对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在立案监督工作方面,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把审查批捕、起诉质量关,一方面坚持依法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促进侦查机关对刑事犯罪的依法追诉;另一方面坚持无罪保护,加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今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6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3份,公安机关接通知书后立案33件,监督立案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依法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50余次,如对程某、高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方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严某某、何某某等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等重特大、复杂、疑难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重大案件的办理质量。与区公安分局、交通治安分局、长航分局签订了《关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意见》,有效规范逮捕条件和强制措施的适用,进一步强化侦查环节人权保障。

(三)依法履行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积极创新诉讼监督方式,结合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辖区刑事司法工作实际,率先探索与区法院共同制定《关于量刑程序的实施办法》,提出量刑建议87145人,被采纳87145人,进一步实现量刑公平和公正,强化了控辩双方的诉讼职能和审判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作用,完善抗诉工作长效机制。共受理申诉案件4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督促起诉案件1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6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惠民生,办实事,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宗旨,群众工作措施扎实有效

(一)畅通控告申诉渠道,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

加强举报中心和接待窗口建设,推行一站式受理接待中心,提供网上举报、申诉和查询平台;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落实实名举报反馈制,完善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机制。

承办全市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点宣传近年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保护举报人的措施和加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力度,共发放法制宣传手册200余份,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20余人(次)。

(二)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和妥善接待两访一户工作为重点,对重大疑难案件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协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探索推行涉检信访与涉法信访协调工作机制,在《安徽检察》中被采用推广。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5件(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40件,组织开展涉法涉诉大接访活动10余次,矛盾纠纷调处29件,化解率为100%,未发生一起涉检缠诉的情况,确保了一方稳定。

(三)结合实际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活动

扎实开展以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为主题的两下移三贴近活动。组织干警走访慰问孤寡老人、贫困母亲、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举行检察官妈妈爱心联盟、结对共建帮扶活动;成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向社区捐赠电脑;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全院有20多名年青干警参加志愿者服务队伍;先后在社区、乡镇、企业和校园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多人(次),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

五、聚合力,树形象,把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作为第一目标,队伍整体素能全面提升

 

(一)坚持教育培训,提升职业素养

加大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探索建立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综合业务培训机制。积极创建公诉观摩庭刑诉法讲堂知识竞赛等学习平台和检察理论调研活动,努力营造奋发向上、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干警业务素质显著提升,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一等奖、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规则和执法规范化知识竞赛二等奖、三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业务尖子称号,三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

(二)创新机制管理,激发队伍活力

修订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激励奖惩制约机制暂行办法》等制度,制订《检察办案能手评选方案》和《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规范干警行为。实施人才强检工程,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加强分层分类培养选拔工作,不断优化队伍结构,通过公务员招考、竞争上岗等方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梯次配置、结构优化、着眼长远的队伍建设格局,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外监督

召开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和廉政档案建设;严格接受外部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群众来院观摩庭审、参观和座谈;建成图文并茂、人文并举的迎检文化长廊;开设官方微博;打造每月一期的《迎检视窗》专版;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先后在《检察日报》、《安徽日报》等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180余篇。

 

六、强基础,固根本,把筑牢执法保障建设作为第一工程,基层基础建设坚强有力

(一)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步伐,增强科技强检新动力

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根据高检院要求,全面推行统一应用业务系统软件,促进业务装备和软件设施换代升级,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重视信息化技术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和维护,抓好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指挥系统、案卷材料传输和办案管理监督系统等平台建设,努力促成门户网站升速扩容,全面推行和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增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充分发挥技术在诉讼监督中的作用,不断增加检察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发展后劲。

(二)加快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步伐,构建检务保障新格局

努力改善办案办公条件,加强对审讯室、监控室等硬件建设。加强行政、财务、车辆和固定资产管理,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改善了办公环境和硬件设施,重新合理布局修缮综合会议室、接待室、道德讲堂、听证室、电子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美化亮化工作场所,营造庄重和谐、健康向上、文化气息浓郁的办公环境。

过去的一年,我院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检察工作全面持续深入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第二届全省优秀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10余人(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嘉奖这既是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13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后备人才短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加以解决,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014 年 工 作 思 路

 

在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根本,以推进规范化建设为途径,以深化检察改革和加强基础建设为保障,不断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和谐发展,为推进迎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检察职能,更加注重维护稳定

坚持把维稳护航作为头等任务,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要加大打击两抢一盗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准确把握、正确运用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迎江法治迎江创建工作。

(二)立足检察职能,更加注重反腐倡廉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部署和要求,在事关党和人民利益的重大原则问题面前,勇于接受挑战,旗帜鲜明、恪尽职守、毫不松懈、持之以恒地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数量是基础、规范是前提、质量是生命、效果是根本,真正走出一条办案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的良性发展路子,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立足检察职能,更加注重公平正义

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办理涉及民生案件的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犯罪的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立足检察职能,更加注重自身建设

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机制,注重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坚持从严治检,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推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良性发展。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检务保障,提高检察机关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环境。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寄予的深切期望,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平安迎江、法治迎江、和谐迎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