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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度)
时间:2018-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9日在迎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吴才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的五年,是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五年,也是我院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的五年。五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院的各项决策部署,高举旗帜,把握方向,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勇于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致力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为构建“和谐迎江”、“法治迎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力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我院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毒品犯罪专项整治,五年来起诉各类毒品犯罪94人,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蔓延势头;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5人。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人,提起公诉 43人。

突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集中主要精力查办了一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大要案,严厉打击商业贿赂。顺利完成了市院交办的“马钢”系列案件中朱某涉嫌单位行贿、马钢股份公司第一钢轧总厂党委书记汤某涉嫌受贿案查处工作,并协助查处了马钢(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某(副厅级)涉嫌受贿案件。围绕全市部署开展的“五大攻坚战”中职务犯罪易发环节,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深挖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安庆航道工程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已立案1416人,该案的深入查办多次受到市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形成的预防报告也在《安庆检察》交流推广。

二、紧扣中心工作,围绕执法办案新形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关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意见》,充分发挥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056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1522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72183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841335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959人。批捕案件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100%。认真落实全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部署,2015年办理的王某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被列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典型案件。还依法办理了“陈某杀医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我院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区综治工作优秀单位。

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增强检察环节和谐音。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积极利用“刑事诉前和解”处理偶犯、初犯及侵财类轻微刑事案件。五年来,共不批准逮捕92124人,决定不起诉302404人,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030人。加强举报中心和接待窗口建设,全面建成依托信息技术手段,集案件管理、检务公开全面融合的检务公开大厅,推行“一站式”受理接待中心,提供网上举报、申诉和查询平台。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等制度,五年来,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152件(次),息诉罢访群体访20件,未发生一起涉检缠诉案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先后为2起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3.7万元。

做实志愿帮扶工作,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建立志愿者队伍,全院有20多名年轻干警参加志愿服务。20153月联合炮营山社区成立“社区检察服务站”,每月定期派员进行驻站服务,先后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12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人(次)、开展法制教育公开课4场、慰问贫困家庭8户。在先锋社区成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举行检察官妈妈爱心联盟、结对共建帮扶活动,结对6名困难儿童,通过开展“为检察官妈妈献束花”、“为结对儿童过生日”等活动,对困难儿童进行物质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定期组织干警前往迎江区“沐阳之家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参与康复护理工作,先后送上爱心捐款6万元。积极开展社区“捐资助学”活动,与社区退休老党员共同发起建立“圆梦基金”,并将募集到的善款全部用于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深入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干警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

三、惩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反腐新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紧抓案件查办,遏制腐败势头。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1人、渎职侵权犯罪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00万元。突出查办大要案,大案比例达70%;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顺利完成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石某(副厅级)受贿案的查办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惩行贿的要求,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查办行贿犯罪15人;围绕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先后查办涉农资金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惠农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16人;助力“棚户区改造攻坚战”,查办方兴路扩征拆迁中涉嫌渎职犯罪2人,涉嫌贪污犯罪2人,涉案金额近90余万元,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注重源头防腐,增强预防实效。五年来,结合执法办案,形成个案分析44份,发出检察建议53份;针对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先后6次组织代表委员、辖区群众及共建单位职工观摩庭审。完成行贿犯罪档案录入59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74次;先后与11个重点行业和部门签订“廉政共建协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及法律宣传活动。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会签《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建立协作机制的意见》,有效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开展市院部署的“预防工作提升年活动”,承办拍摄全市检察机关首部预防微电影《爱恨恢恢》,荣获安徽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二等奖。

四、提升监督能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新举措,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眼于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不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5件,纠正漏捕33人,监督漏诉106人,发出《检察建议书》3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1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五年来,对审判机关刑事判决提请抗诉10件,获得市院支持,改判10件。积极应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对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与区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的协作意见》,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134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不当提出检察建议110件。着眼于困难群众利益保护,办理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63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20168月以来,扎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疗基金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对近两年发生的涉及医疗基金案件进行全面摸查,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移送市院审查3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探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以开展“新型诉侦关系”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制定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实施办法》,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进一步增强办理不起诉案件透明度。20163月,我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潘某涉嫌盗窃罪拟相对不起诉一案公开听证会,同时还邀请了该案当事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会议。在听取案件的详细介绍及侦查人员的重点补充后,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通过邀请社会监督参与司法活动,不仅增强了处理决定的说理性和说服力,更是我院打造“阳光检察”的重要举措。

稳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目前,“两法衔接”平台已建立并运行。我院根据同级行政执法机关定期抄送的行政处罚台账,审查是否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全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功监督立案2起出售毒辣椒、毒鱼等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前介入1起非法狩猎案件,保护环境资源;监督移送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借力思想教育树信念。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干警参加演讲比赛、学习党章知识竞赛、“重走绩溪革命圣地、重温入党誓词”、前往桐城“六尺巷”感受传统文化等活动,使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转变执法作风。在去年防洪抗险中,我院干警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组织疏散群众、抢救群众财产、排查安全隐患,在打赢抗洪抢险攻坚战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政法单位”、“全省基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节约型示范单位”、“全市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搭建锻炼平台选人才。全面启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五年来,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了年轻干警13人,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有效充实了办案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先后安排300余人次参加脱产培训,切实提升了业务素质;加强岗位练兵,通过搭建“公诉观摩庭”、“刑诉法讲堂”、“优秀法律文书竞赛”、“新闻现场创作大赛”等平台,努力营造奋发向上、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先后有多人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辩手”等荣誉,多名干警撰写的理论研究文章分别获全国女检察官协会征文二等奖,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

完善考核评价提效能。先后修订完善《激励奖惩制约机制暂行办法》、《检察办案能手评选方案》和《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对检察干警执法行为进行考核评价。2016年,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案件质量考评系统”和“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明确三级考核指标,共计384项,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引导和激励检察干警严格、规范、公正、高效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狠抓自身建设,切实贯彻创新改革新部署,致力形成迎江检察特色

发挥优势,创新开展品牌创建工作。根据省检察院关于“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的要求,我院经过分析论证、几经筛查,决定充分挖掘我院与多家侦查机关分工、配合的资源优势,主动探索构建“新型诉侦关系”这一品牌。通过先在内部试点,再延伸触角逐步铺开,先后与四家公安机关共同会签了《重大刑事案件诉侦联动机制工作规定》,深入推行“专门型公诉人”制度、“检察人员引导侦查”制度、“侦查人员参与庭审”制度和“信息交流共享”制度,切实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配合和提前介入进行有效规范。省检察院公诉二处高度评价我院争创的品牌,着力破解了传统流线型诉侦关系中存在的“诉侦关系错位,监督滞后乏力,权责关系断裂”等问题,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健全诉侦关系的新路子。20161129日,我院品牌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院检查组验收。

齐心聚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作为安徽省检察机关首批改革试点单位,我院始终秉承逢山开道、遇水搭桥的精神,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争取形成“出得去、叫得响”的“迎江经验”。目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和检察官助理选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均已到岗到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包括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随机分案暂行办法、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在内的司法改革试点配套文件,探索建立以分管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把关机制为重点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同时,针对员额检察官人数少的问题,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职能相同相近的部门整合为“三部一局一处”,以推动司法改革深入开展。

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尤其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之际,多次走访省、市、区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征求有利于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意见建议;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公诉观摩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将执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的作用,做实检务公开工作。五年来,先后在《检察日报》、《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安庆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600余篇,并与《安庆广播电视报》合作推出《迎检视窗》专版,使其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重要阵地。另外,积极运用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搞好检察宣传工作。我院制作的“百姓身边的检察官”新媒体作品,在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2015年度,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成为全市检察机关获此殊荣的唯一单位。

加快步伐,着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强检”的资金投入,五年来共在办案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上投入520余万元。根据高检院要求,全面推行统一应用业务系统软件,促进业务装备和软件设施升级换代;抓好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指挥系统和办案管理监督系统等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和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增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努力改善办案办公条件,通过腾退、联合办公的形式,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充实图书阅览室参考书籍、更新活动室健身设备,营造庄重和谐、健康向上、文化气息浓郁的办公环境。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迎江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迎江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迎江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在护航经济发展方面,立足职能服务辖区发展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方面,后备人才短缺现象比较严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检察改革方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力度还要加大。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的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的十三五规划布局,助力“五大攻坚战”,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经济持续发展。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二是坚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惩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是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开展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形成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是坚持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促进司法执法公正。进一步强化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中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发挥职能作用。
 
 五是坚持全面落实检察改革任务,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我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检察职权,继续落实检察司法责任制改革、案件信息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各项改革任务,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上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六是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和能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寄予的深切期望,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平安迎江、法治迎江、和谐迎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