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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才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六个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打造五个迎江出了不懈努力。

一、积极构建优良法治环境,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紧扣迎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针对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打击是最好的防范,严惩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套路贷案件101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6人,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并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套路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同时,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妥善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集体访8100余人次,维护社会稳定。

精准对接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高质量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和上级院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重点围绕首位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任务,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迎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更有效的司法保障。共走访企业10家,召开座谈会2次,向区招商局提供招商引资线索2条。

坚决守护青山、绿水、蓝天。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惩破坏环境类犯罪,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污染防治类案件1349人,逮捕13人,起诉1347人。在对铜陵市枞阳县某公司私建管道违规向长江排放污水的行为进行刑事打击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追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43万余元。该案件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和批示,并被《检察日报》、《新安晚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广泛报道。

此外,区检察院还先后抽调6人助力棚改攻坚,4人次被评为迎江月度之星和棚改之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定期进行驻站服务,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2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人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全年共批准逮捕86124人,不批准逮捕2442人;提起公诉159313人,不起诉1520人。

重拳出击黑恶势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共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3]774人,纠正漏犯7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如办理佘某某开设赌场案,起诉犯罪嫌疑人8名,瓦解了以佘某某为首要分子的开设赌场犯罪集团。办理了张某某等14人非法拘禁涉恶犯罪集团案,有力打击了传销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受理举报、控告线索116件,受理刑事申诉线索9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扎实做好两会等重要节点的安全稳控,处理各类来信来访8991人(次),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司法救[4]案件16件,共发放救助金31.9万元。首次对遭受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进行救助,为因案致贫的家庭解燃眉之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区法院和当事人均送来锦旗为检察司法救助点赞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办理,通过沟通协调、提前介入等方式健全与监察委的办案衔接机制,实现监察委移送案件从留置到审查起诉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91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成功起诉市院指定管辖的方某某(副县级)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办理的潘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邀请市住建委领导和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以直观生动的形式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办案专业团队,今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5人,进行社会调查3人。率先与先锋社居委签订协作办法,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5],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顺利办理。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让痛失亲人的花蕾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三、科学搭建新型法律监督体系,着力提升法治权威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在依法规范办案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高质量的办案活动赢得尊重和信任。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0件,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7件、审判行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起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向市院提请抗诉6件,并对正确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全力做好息诉疏导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聚焦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撰写了《2018年惩治破坏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犯罪分析报告》,积极向党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件,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108万余元,追偿长江水域底栖生物损害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58万余元,为保护长江生态、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6件、撤案13件。对侦查活动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3件(次),提前介入侦查30次,引导侦查机关取证120次。在审判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其中,周某某合同诈骗一案的抗诉意见获上级法院采纳并改判。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增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配合力度,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案件131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件,均被采纳,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财产执行监督案件12件。与区司法局签署社区矫正联合监督检查办法,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收监执行22人,发出检察建议19件,维护了刑罚执行公正和监管秩序稳定。

四、持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坚决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开发智慧党建”APP[7],常态化践行三会一课制度,线上线下共同促进组织生活规范化管理。目前,检察院党总支已通过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的检查评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治转提专项行动,制定并推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开展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集中整顿活动,出台问责办法,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加强检务督察、党务督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开展聚焦高质量 争当排头兵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创建理论学习早餐车微信群,每日推送学习资料,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履行意识形态管控。积极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司法改革不放松。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一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模式,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监督机制及绩效考核机制,配合上级院做好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着眼于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检务工作区[8]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打造司法改革新亮点。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参加全市检察干警素能培训班,着力培养干警对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综合运用的能力。及时开展新刑诉法的学习、培训和研讨,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办案提出的新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秉持放权不放任原则,狠抓办案质量。充分利用统一业务系统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监控,进一步增强检察官案件质量意识。制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对今年以来办结的全部案件逐一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执法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省、市院案件质量评查中位居前列。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每年组织检委会委员对每位出庭检察官开展一次听庭并进行评议,提高出庭公诉的水平。

五、坚持将检察权置于监督之下,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部署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检察工作,推进科学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结合工作重点,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侦查监督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意见。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并出席听庭评议会,向代表委员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问需求计大走访活动,使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提高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监督实效。

深化案件信息和司法办案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2条、重要案件信息236条,公开法律文书183份,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司法办案公开审查,对2起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逮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287609卷,接待律师74人次。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需求,召开公益诉讼新闻通气会,开展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模拟法庭活动。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报刊、网络发表报道195篇,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信息300余篇,连续两个月位列安徽互联网+检察县区排行榜前三名。开通便民服务”APP[9],全面提升检察为民服务质效。

 

各位代表!迎江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迎江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与迎江发展大局需求相比,检察服务的实效性和精准度还不够;二是与依法治区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力度、广度、深度不够,刚性不足,效果不佳;三是与从严治党的要求比,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党的领导和各方支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迎江加速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紧紧围绕六个聚焦,一体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均衡发展,为五个迎江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打好服务牌,围绕中心助发展

聚焦捕诉为核心的检察职能,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要健全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常态化整治机制,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遏制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的蔓延势头。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司法保护。

(二)打好监督牌,聚焦主业谋跨越

强化以诉讼活动监督为龙头的监督主业,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重点抓好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的监督,更准确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检察监督体系;扎实做好刑事赔偿工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打造温暖控申品牌。

(三)打好活力牌,一以贯之抓改革

坚持走改革兴检之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程序规则,形成繁简分流、有序衔接的办案机制;继续深化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衔接工作,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四)打好形象牌,不忘初心促队建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安排,更加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以打铁自身硬的鲜明态度、永远在路上的顽强意志和纵深抓党建的战略定力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迎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对强化司法保障提出了新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给检察监督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智慧迎江、创新迎江、开放迎江、健康迎江、幸福迎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自201771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根据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2]认罪认罚从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可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予以从宽处理。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写入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3]涉黑涉恶类案件是指在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总称。涉恶案件共九类”:1.聚众斗殴罪;2.强迫交易罪;3.寻衅滋事罪;4.敲诈勒索罪;5.非法拘禁罪;6.组织卖淫罪;7.强迫卖淫罪;8.开设赌场罪;9.故意毁坏财物罪。涉黑案件共三类”: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4]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检察机关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四大原则。

[5]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智慧党建”APP智慧党建”APP是一款涵盖碎片化学习、系统性认知、社交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四大核心功能的APP,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智慧党建”APP科学设置组织生活、集结号、工具箱三大功能版块和组织生活纪实、党务公开、身边先锋、扶贫帮困、法律宣传等15个子目录,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全覆盖,开启了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组织生活的党建管理新模式。

[8]检务工作区:检务工作区由一个检务大厅、三个功能区、一个“12309”检察服务综合网络平台组成,即“1+3+1”模式,三个功能区包括控申接待区、检察服务区、执法办案区,集中了控申接访、案件管理、执法办案、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多种职能。检务工作区建设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是检察机关新形势下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办案、规范司法的重要举措。

[9]便民服务”APP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民生检察的服务模式,开发并启用了集法律咨询、在线申诉、律师预约于一体的手机便民服务”APP,打造服务群众新产品,搭起了检民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