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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度)
时间:2023-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314日在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安庆市首个“府检联动”[1]机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涌现出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旋律,融入中心工作,检察担当坚定有力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履职着力点,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迎江建设。

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777人,提起公诉198301,追缴涉案财产360万元。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类案件15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制发检察建议18件。坚决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办理涉黄赌毒案件1119人、侵财类案件7177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3人。在办理罗某某受贿案中,深挖洗钱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对丁某某提起公诉,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以洗钱罪判决的刑事案件。

坚持保障经济发展不松劲。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457人、知识产权类案件295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传销类案件2637人,清理涉民企挂案14件。就汪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净化市场环境。探索企业合规改革[2],制发检察意见书1,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选派员额检察官入驻企业,检察长带队走访约见企业家12次,协调解决企业用人、厂房、融资问题5个,主动引入总投资1.2亿元的音渡过滤系统项目落地投产。

坚持化解信访矛盾不畏难。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2件次,7日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均为100%办理申诉案件32,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4件,均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办结。对疑难复杂案件落实首办责任,领导包案33件,化解率100%在一起“一房二卖”执行监督案件中,当事人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我多次耐心调解,通过举行公开听证的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推动长达近2年信访“老大难”问题得解决。

二、把握人民至上主基调,增进民生福祉,检察服务民呼我为

严格落实“一改两为”的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上半年区检察院满意度指数为100%,位居省市第一。

用心做实长江生态保护。办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侵害环境资源类犯罪53107提起公益诉讼31件63人,其中以市检察院名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3件6人,共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补偿金240余万元与长航公安安庆分局建立涉砂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长江大保护合力。就“扬尘污染”、“河湖四乱”等环境污染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办理全市首例以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替代赔偿案件,责令3名非法采矿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602万尾,修复受损生态。

精心办理民生领域案件。办理食药领域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10件,起诉电信网络犯罪3234,追诉利用菜鸟裹裹的红包优惠券套现牟利诈骗案1111。全面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军属开辟救助绿色通道,与区妇联会签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757人,发放救助金11.34万元,彰显检察温度。

悉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联合多部门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涉老年人保健品专项检查、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监督等活动,为9农民工追回“辛苦钱”13.9万元。针对老旧小区“飞线充电”顽疾,发出检察建议10,督促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30余次、法治讲座4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改编的反诈黄梅法宣办省检察院推广,荣获平安安庆“三微”比赛一等奖。组织干警投入一线防疫、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336人次,勇挑检察社会责任。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强化履职尽责,检察业务协同共进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总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实现“四大检察”平衡发展。

刑事检察有力有效。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撤案22件,纠正漏捕漏诉2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7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9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6件。对2020年以来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5件,提出监督意见均被区法院采纳。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增效。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1件,发出检察建议93件。审查发现涉及王某某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发出29再审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提请抗诉1件并获支持。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件。开展5+N系列“小专项”活动[3],对15家涉案“空壳公司”疏于监管、未依法撤销登记等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公益诉讼精准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件,其中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7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4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并回复整改。针对4名被告过量添加明矾生产油条的行为,提出判令支付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和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金17.3万元,并责令被告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四、聚焦改革创新主引擎,提升办案质效,检察发展勇毅前行

积极顺应司法改革,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改革成效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源动力。

“府检联动”有力推进。成立全市基层院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4],开展监督12次,查看警情2000余起,与公安机关专案会商50余次,有效提升侦查阶段取证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筑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防火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人,制发检察建议3促进电竞酒店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制发检察建议4。成立驻区田长办、路长办检察室,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专业咨询、协助执法等活动5

司法理念持续优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5],依法不批捕51人,不起诉108人。全面推进认罪认罚程序适用,适用率达94.05%。落实检察官工作室、进村入户走访等工作机制,党员干警以“接地气”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6],案件评查487件、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预警提示8件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22件次,召开业务分析会3次。借力“外脑”助力监督,聘任4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筛选案件线索2件,推动实现共建、共治。

未检工作提档升级。完善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区关工委、区妇联、区教体局成立“迎春花家庭教育工作室”、“迎春花劳动观护基地”,与公安机关建立“一站式”询问保护中心[7],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被列为首批“安庆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人。对涉嫌轻罪的未成年人,不起诉427人,并制发《督促监护令》[8]强化家庭教育职责。开展“检察官妈妈”帮扶困难儿童活动,捐款捐物3万余元。聘请10名中学生担任“迎春花未检团队”校园法治宣传员,16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宣讲21场。拍摄的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视频《繁星》被最高检推广。“迎春花”未检工作获区委书记批示肯定。

五、突出党的领导主心骨,厚植队伍根基,检察动能蓄势待发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行分析研判和总结上报4次。开展“党旗护成长,盈盈未检情”书记项目,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演讲比赛及专题辅导讲座,到红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检察长赴区委党校授课,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12次,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园地”专栏,定期通报“学习强国”APP使用情况,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持之以恒锤炼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深入开展“一改两为”主题实践、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整改、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切实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三个规定”[9]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0条。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2次,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9人次,建成廉政文化长廊,拍摄廉政视频《我是人民检察官》在省纪委监委新媒体平台展播,全院党风、检风持续稳定向好。

公开透明提升司法公信。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9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听证103次。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办理阻碍诉讼权利行使案件26件,为律师提供在线阅卷等服务662人次。坚持阳光司法,公开法律文书277份,发布案件信息734条,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原创信息568条,微信公众号12次入围安徽省“互联网+检察”指数区县排行榜[10]

争先创优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深化检察人才培养,推荐1中层正职任党组成员落实区委“团圆计划”调入干警1,调整8名干警岗位职级。完善绩效管理办法,激励干警以“求极致”的精神提升司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8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组织参加各类辅导、实战实训活动200余人次,13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3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不新、方法不多,在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准度上仍需下功夫;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深度、广度离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在监督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上仍需下功夫;三是案件疑难复杂程度不断加,在建设专业化高素质队伍、优化人才梯队上仍需下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迎江新实践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检察担当。围绕优化民企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建立“合规体检+企业整改+检察听证+法治教育”四位一体办案服务模式,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开辟企业家诉求表达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企业控告举报、办理涉企申诉案件、处理企业维权。坚决做好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做好全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工作,探索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开展,深入推进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

二、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找准检察坐标。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用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打造“迎春花”未检品牌升级版,持续开展“法进校园”防欺凌专项行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开展司法救助“暖心工程”,防止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围绕金融监管、安全生产、城市治理、网络整治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做好检察建议跟进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迎江建设。

三、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上好检察文章。着力完善以捕诉一体、诉讼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建设,推动信息共享、实时监督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健全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

四、在全面管党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树好检察形象。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的检察事业谋新篇、开新局的思想指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更坚实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自觉履职。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持续推进同堂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举措,提升办案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善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检察人员考核等科学管理手段,引导履职、监督办案“求极致”。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从严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时代发展迈上新的征程,法治进步带来新的期盼。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为加快现代化美好迎江建设的崭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 府检联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委“实施意见”,2022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以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安徽建设。2022年4月26日,迎江区人民政府与区检察院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标志着安庆市首个“府检联动”机制正式建立

[2]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企业刑事案件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 5+N系列“小专项”活动:为创造性地落实最高检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从20224月至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空壳公司”清理等五个专项监督活动。

[4]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于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为在办案实践中有效落地落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制度机制提供平台机制保障。

[5]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同时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罪行虽然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则应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6] 质量建设年:最高检党组提出把2022年作为“质量建设年”,就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强调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落细,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7] “一站式”询问保护中心:指司法部门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刑侦、技术鉴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多部门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的办案场所,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该场所及时询问调查收集证据严惩犯罪,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

[8] 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9]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安徽省“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由正义网研制,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