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6-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法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工作人民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犯罪,以及经上级检察院决定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进行侦查;

(五)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开展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抗诉;

(八)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检查、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九)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十)负责规划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内部协调、管理,本院的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队伍,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对本院案件进行评查,对业务工作、案件质量进行专题性检查,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办案、办公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三、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032.9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12.7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09万元和677.89万元,增长10.73%81.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案经费增加、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建设经费、检务公开大厅改造经费等。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3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2.95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1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29万元,占49.13%;项目支出769.48万元,占50.87%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2.9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12.7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09万元和677.89万元,增长10.73%81.2%,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案经费增加、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建设经费、检务公开大厅改造经费等。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7.89万元,增长81.2%。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案经费增加、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建设经费、检务公开大厅改造经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0.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案经费增加、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建设经费、检务公开大厅改造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743.29万元,占49.13%;项目支出769.48万元,占50.8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1358.84万元,比2014年增加626.73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引起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以下项级科目内容不含涉密项目经费):“行政运行”决算589.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126.2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宣传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单位办案和技术用房及政法专网运行维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55.97万元,比2014年增加7.59万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55.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37.1万元,比2014年增加22.64万元,增长61.0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60.86万元,比2014年增加20.93万元,增长34.3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0.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06.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4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年初预算没有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

(九)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47.8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8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88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1万元,下降23.08%2015年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2批次,235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53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88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5.67万元,增长16.1%。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办案部门案件增长,大量案件需外出调查取证,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长。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等。2015年,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