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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23-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0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思路和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勤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及市、区“两会”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中心组成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

针对如何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迎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从政治上看”,把政治效果作为案件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将政治考核纳入对检察人员的评价体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聚焦服务大局,提升司法质效。围绕市、区“两会”工作部署,自觉融入现代化美好迎江建设。进一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的关系,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工作职能,维护好民生民利,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要创新能动履职,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更新理念,增强检察人员担当意识,以“求极致”的精神履职尽责,对标先进、争先创优。在具体案件中注重办案细节,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做好制度保障,完善“府检联动”联席会议等机制,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形成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

四要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好表率作用,落实好“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做好“八小时”内外管理。要继续优化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健全奖惩机制,以工作业绩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