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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8-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报告

2018629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才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请予审议!

近三年工作回顾

2015年以来,我院侦查监督科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责,为维护迎江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护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年来,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95359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251294人,不批准逮捕4058人,公安机关撤回47人,批捕案件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危害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毒以及暴力侵害人身财产权等重大刑事犯罪敢于亮剑,三年来批捕各类毒品犯罪57人,如及时审查并批准逮捕了黄某某等四人跨区域贩卖800多克毒品案、童某某等20余人持械聚众斗殴案、胡某某在公共场所持刀故意伤害致死案等,有力地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三年来,批捕此类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案件类型

件数

人数

占总人数批捕率

故意杀人、强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

15

15

4.17%

“两抢一盗”

142

155

43.17%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涉毒涉枪

70

101

28.13%

二是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犯罪。三年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111人,累计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如办理的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被害人多达166人,涉案金额2494万元。在指控犯罪的同时督促侦查机关追赃挽损,查封房产20套,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的损失,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营造了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治理。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批准此类案件47人,如2017办理的麦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麦某某明知孔雀石绿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将其兑水后掺入其养殖的黄骨鱼塘中,并将该有毒黄骨鱼销往安庆,我院迅速审查并批准逮捕,有效维护了食品安全。

四是坚决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和以妇女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强奸、猥亵等严重刑事犯罪,做到快审快捕。同时,注重对被害妇女儿童的隐私保护及心理安抚。20176月办理的杨某某猥亵儿童案,杨某某作为乐器辅导老师,猥亵两名未满14周岁的学生。我院依法对杨某某做出批捕决定,并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在打击和遏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恶性犯罪势头的同时,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

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密切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做到少捕慎捕。三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案件14人,不批捕7人,不捕率为50 %,比全院整体不捕率低30.27个百分点。如办理的乔某寻衅滋事案,案发时乔某年仅16岁,系初犯且为在校高二学生,为让其顺利完成学业,遂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定期帮扶帮教。

二、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三年来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23件、监督撤案21件,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3人。

(一)开展专项监督,突出监督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高检院部署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三年来共办理该类案件7件,如对刘某等五人利用私设暗管向长江排放含有毒金属污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监督相关行政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深入现场引导取证。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有效保护了长江生态环境。

(二)丰富监督形式,确保监督效果。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及时纠正违法情形等途径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漏捕漏诉、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三年来共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0余件次,书面纠正违法16件次。如在办理吴某某妨害公务案时,发现公安机关对何某某等人立案决定及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立即发3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

(三)加强内外联系,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挖掘案件线索。如与长航公安局安庆分局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涉砂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与辖区内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制度。如我院在查阅区环保局每月抄送的群众投诉线索台账中,发现张某某在从事镀锌加工作业时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建议环保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并监督公安立案。同时,加强与本院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升侦查监督能力水平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侦查监督队伍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整体素质,构筑侦查监督水平的能力基石。

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促进执法观念转变。组织侦查监督干警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各级检察长会议和侦查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把握党的领导、执法为民与严格依法办案的关系。组织干警认真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党员服务进社区”、“常青藤志愿者”等活动,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
  
  二是坚持执法素能教育培训,促进执法能力提升。院党组高度重视侦查监督的人才选配、干部培养,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集体讨论;组织干警到高等院校接受法律知识培训,选派侦监干警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及浙江大学脱产学习检察业务,提升侦查监督能力。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文件,严格考勤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案结自查、案件质量评查、年度考评等考核机制,促进廉洁公正执法。

过去三年,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侦查监督水平不高,存在监督不规范和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不平衡,如对勘验、检查,查扣物书证、冻结财产等侦查行为的监督较为薄弱。三是信息不对称,与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衔接不够顺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侦查监督的方式手段上还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工作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相关职能的认知度不高;六是部分检察干警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适用法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新技术打击犯罪、开展监督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思路

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我院将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努力提高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突出侦查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履行监督职能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犯罪,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健全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地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二)推行“捕诉一体化”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结构、提高案件质量

坚持以司法公正为引领,深化改革,努力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捕诉一体化”监督新格局,避免捕诉两阶段更换承办人带来的重复阅卷、二次审查,提升办案效率。坚持以规范司法为重点,提升员额检察官法律监督的素质和能力,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立检察官办案组,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大案、要案及疑难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三)积极探索职务犯罪批捕程序设计,进一步惩治贪污腐败、实现公平正义

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深入研究职务犯罪逮捕的程序、期限以及如何与留置相衔接等问题,培养干警专司职务犯罪案件批捕起诉职能,形成与监察委员会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权威的反腐体制。

(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以提高侦查监督队伍思想境界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建管并重,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工作始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关口,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侦查监督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方向,以更优的作风、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举措,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区委提出的“国内先进、全省领先,四个一马当先”的总体目标作出新的贡献!